医用外科口罩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医用外科口罩
【规格/型号】平面形;规格:17cm×9.5cm
【注册人名称】: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
【住 所】:长垣县丁栾镇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: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: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
【住 所】:长垣县丁栾镇
【注册地址】:长垣县丁栾镇
【生产地址】:长垣县丁栾镇
【许可证编号】: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11号
【注册证编号】:豫械注准20152640596
【注册产品标准】:YY 0469-2011《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》
【生产日期】:见合格证标签或者外包装袋
【生产批号】:见合格证标签或者外包装袋
【失效日期】:见合格证标签或者外包装袋
【性能及结构】:本产品由罩体、口罩带组成。其中罩体是由三层过滤材料组成;前后两层为聚丙烯纺粘法无纺布、中间层为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较高的熔喷无纺布,配有可塑性材料制成的鼻夹。产品应无菌。经环氧乙烷灭菌后,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/g。一次性使用。
【适用范围】:适用于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基本防护,以及在有创操作中阻止体液和喷溅物传播的防护。
【注意事项】:1、佩戴时应避免手部接触口罩内侧,佩戴后应对佩戴的适合性进行检查,贴面佩戴好方可;
2、本品为一次性使用,用后统一销毁;
3、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无菌有效期两年;
4、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,包装破损禁止使用;
5、本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,超过有效期的产品禁止使用;
6、生产日期、批号、有效期见包装。
7、建议佩戴时间不超过24h。
【滤料级别】:≥95%。
【贮 存】: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卫生、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。
【标签、包装标识图】
无菌 环氧乙烷灭菌 一次性使用
【说明书的编制】
本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中的规定编制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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